近日,医院,27岁的梁洋洋看上去十分无助。1年前,他在该院做了胆囊炎手术,但在手术过程中,右脚脚筋被烧断,留下了终身残疾。

手术中右腿被烧伤

粱洋洋回忆,年1月,当时他腹部疼痛,随医院检查,被确诊为胆囊炎。在治疗两周后,病情仍未好转,医生建议做手术。

这是一个全麻手术。梁洋洋的父亲梁家祥说,他了解到,这是一个微创小手术,一般情况下,40分钟便能完成。但在手术当天,他们足足在手术室外等了6个小时。“医生说手术很成功,美中不足的是脚部被烧伤。”梁家祥说,儿子的右脚部位缠上了纱布。

直到第二天,他带着儿子去换药才发现,儿子的右脚上肉已被烧糊,且能看到脚筋被损坏。医院得知,梁洋洋脚部的伤是由于在手术过程中,被电击伤所致。

本来梁洋洋在关岭县一家爆破公司工作,但因为这次手术,他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证明书中称:该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非工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本公司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自年2月15日起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在过去的1年,梁洋洋奔波在求医路上,医院医院,他的脚部经历了8次手术,但仍无法正常行走。

医院不再支付费用

梁洋洋说,事发后,医院一直都在支付其生活费和手术费用,但从今年1月开始,医院不再支付。

医院副院长李益称,梁洋洋被烫伤后,医院已垫付了近25万元的费用。对于为何不再继续垫付费用,李益则称,去年3月,国家九部委下发专门文件,无论发生何种纠纷,在鉴定结论出来之前,不能擅自拿钱处理。

根据李益的说法,该院在年3月以后,仍在支付费用。李益称,当时病人仍在治疗,考虑到病人的情况,尽量进行处理,而现在问题不是很大,因此将等待病人治疗终结后,病人可申请相关机构鉴定责任,通过司法途径来依法处理此事。

卫计局介入调查

令人不解的是,手术的部位在腹部,为何会伤及到脚部?

对此,李益告诉记者,这是由于手术过程中用电发生的烧伤,但原因不一定明确。

他表示,此事属意外事件,事发后,医院进行了整改,同时,在后来的手术中,医生也会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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