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患胆结石,张红立到尉氏县第二人民医院就诊,在医生的建议下,他于2013年3月16日在该院做了微创胆切除手术

一位患者在尉氏县第二人民医院接受微创胆切除手术,术后痛苦不堪,四处求医无果,绝望中曾写下遗书近200天后,在一家医院检查治疗时,终于找到了“病因”——上次手术时医生用的夹子还留在患者体内经再次手术,夹子被取出但围绕医疗事故损害精神赔偿问题,患者与医院意见不一这起医患纠纷的背后,折射出当前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制度在现实中所面临的尴尬术后感到身体不适,一直呕吐,痛苦万分,医生说是术后反应持续一段日子,病痛仍无缓解迹象,于是他就到郑州几个大医院进行检查治疗,虽然吃了很多药也不见好转,体重也由90公斤降到60公斤那些日子,张红边度医胆结石立绝望了,他想到了死,还写下了遗书

患者身心俱损,医院认为其索赔过高

定时,安玉平和在场的尉氏县卫生局副局长张健均表示,没有进行医疗事故认定

2013年9月10日,亲属把张红立送到了开封市淮河医院住院治疗3天后,专家们经过反复会诊后发现,张红立腹腔内胆管上有一个金属物几天后,经过再次手术,遗留在他腹腔胆管上的金属夹子被取出至此,这个让张红立痛苦万分的金属夹子,

此后,张红立多次与尉氏县第二人民医院交涉,要求院方给予赔偿,但院方认为夹子留在人身体内,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对赔偿的事情态度消极无奈,张红立只好向信访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反映,以求讨个公道

2013年12月25日,记者就张红立反映的问题,采访了尉氏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安玉平

当记者陕西胆结石医院问及此事是否进行医疗事故认

已经在他的体内“工作”了近200天时间

核心提示

安玉平说,留在张红立体内的是手术中止血用的夹子,这个夹子留在患者腹腔壁上,没有及时取出,医院确有责任院方与张红立协商医疗补偿问题,他要求补偿60万元因双方差距太大,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简述:男子做手术夹子留体内核心提示 一位患者在尉氏县第二人民医院接受微创胆切除手术,术后痛苦不堪,四处求医无果,绝望中曾写下遗书近200天后,在一家医院检查治疗时,终于找到了“病因”——上次手术时医生用的夹……

2013年底,尉氏县洧川镇教师张红立向记者反映,他在尉氏县第二人民医院接受微创胆切除手术后,竟然遭了一场“大难”

男子做手术夹子留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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